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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》教学管理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局 天津市珠算协会 抄( 送 )报 : 市教委 , 中国珠协 , 市科协 ( 送主送单位各两份 )
关于对珠心算教师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 ( 试行 ) 津珠字 (1999)18 号 各区县珠协 , 市珠协各分会 , 小学教研会 : 开展珠心算教育活动,老师是关键,建立一支品德高尚、教学经验丰富、事 业心强的师资队伍是我市珠心算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.几年来, 我们培训了 不少珠心算老师 , 对推动我市珠心算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作用 , 为加强对 这支队伍的管理 , 现制定珠心算教师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如下 : 一、珠心算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. 原则上应是珠算协会的会员 ; 2. 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; 3. 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任教经验 ; 4. 品德高尚 , 事业心强 , 热心干珠心算教育 二、珠心算教师上岗证的发证管理 1. 审定发证 : 凡经市珠协选派或组织参加过中珠协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并取 得结业证书 ,回津后在近三年内没有间断地从事珠心算教育的老师 ,可 持所在学校、单位的工作鉴定申请领取上岗证 . 2. 集训发证 : 凡经市珠协选派或组织参加过中珠协组织的培训班学习 并取得结业证书 , 回津后没有从事或在近三年内间断地从事珠心算教育和没 有取得结业证书而从事珠心算教育 ; 以及经市珠协或区县珠协培训 , 近三 年内不间断地从事珠心算教育的老师 , 均需要参加市珠协会组织的师资集训 . 参加集训凭单位介绍报名 , 通过集训考核合格者 , 可领取上岗证 . 3. 临时上岗证 : 凡参加过市珠协或区县珠协组织的培训班学习 , 近三年 内间断地从事珠心算教育及连续从事珠心算教育不足三年的老师 , 凭结业证 书或组织培训的单位证明信领取临时上岗证 . 凡参加市珠协组织的集训考核 不合格的老师 , 可领取临时上岗证 . 临时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 .今后对首 次参加珠心算培训班的老师 , 对成绩合格者除发给结业证书外 , 同时发给 临时上岗证 . 4. 上岗证实行年检制度 : 每三年一次 , 具体工作由区县教委配合 , 区县 珠协和市珠协各分会受理 , 汇总报市珠协办理 . 三、持证上岗的珠心算教师享有的权利 1. 在取得本校领导的支持下 , 有权在本校开展珠心算教育活动 ; 2. 有权接受社会办学单位招聘任教 ; 3. 在教学活动中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; 4. 有权参加本级珠协组织的教研活动 ; 5. 有权就珠心算教育工作向市 , 区县珠协提出合理化建议 ; 6. 有权对危害珠心算教育开展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 , 并向有关单位或上 级反映 . 四、持证上岗的珠心算教师应尽的义务 1. 上课时必须持证上岗 ; 2. 认真备课 , 认真教学 ; 3. 认真执行珠协的有关管理规定 , 维护珠协利益 ; 4. 按期参加珠协组织的集训和定期年检 ; 5. 加强自身的理论、品质、业务水平的修养 , 不断提高自己 ; 6.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, 不得打骂学生 . 五、本管理办法由市珠算协会负责解释并从 2000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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